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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後果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後果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說明合同尚未解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會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和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在勞動合同中,還需要公司承擔支付補償金的責任。解除勞動合同理由不成立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他的書面合同,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話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後果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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