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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訂立合同的可撤銷嗎

不想訂立合同的可撤銷嗎

不想訂立合同的可撤銷嗎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一旦合同成立生效,除法定情形,合同不可以撤銷。可撤銷的合同又稱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規定享有撤銷權的人通過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於無效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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