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說的社會保險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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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說的社會保險有用嗎?
社會保險是有用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的制度,對失業暫時中斷收入來源的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而設立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二、社會保險的各項有什麼作用?
養老:累計繳納15年,到退休的時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
醫療:連續繳納符合當地醫保報銷標準,住院可以享受報銷。退休的時候,累計繳納醫保一定時間,可以享受退休後的終身醫保。(船長介紹,青島最低標準是,男25年,女20年)
失業:連續繳納1年,單位原因導致離職或者合同到期離職,是可以享受失業金的。
工傷:在企業工作時間,發生工傷,可以享受對應的工傷報銷待遇。
生育:連續繳納時間符合當地的時間要求,計劃內生育,就可以享受生育報銷和產假津貼。
三、社會保險特徵
(一)強制性
強制性:是指社會保險是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障的內容和實施都是通過法律進行的,凡屬於法律規定範圍內的成員都必須無條件地參加社會保險。
(二)普遍性
社會保險要求社會化,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企業和社會成員都必須參加。
(三)福利性
福利性:是指社會保險以盈利為目的,實施社會保險完全是為了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
(四)社會公平性
公平分配是巨集觀經濟政策的目標之一,社會保險作為一種分配形式具有明顯的公平特徵。
(五)基本保障性
社會保險的保障標準是滿足保障物件的基本生活需要,因為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們的收入穩定、生活安定,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六)互濟性
社會保險通過法律的形式向全社會有交納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社會保費建立社會保障基金,並在全社會統一用於濟助被保障物件,同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可以從統一基金中相互調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的保險,每個公民必須參與社會保險,這是一項義務,同時也是一項權利,保障公民的各個方面的權利,包括享受到退休金,享受到醫療的報銷,工傷的報銷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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