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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登出其他應收款

合夥企業登出其他應收款

合夥企業登出其他應收款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企業登出後應收款如何處理

(1)經認真查核,應收賬款確係無法收回。(要出具證明);
(2)將上述清算淨損益轉入未分配利潤賬戶。
既然沒有壞賬不做報損,應收賬款就對損益表無影響。清算損益大於0就要交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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