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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任單位離職保證書

與前任單位離職保證書

與前任單位離職保證書

與前任單位離職保證書

本人(身份證號碼為:)是公司的員工。本人鄭重保證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未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組織簽訂當期《勞動合同》,也不存在與其他任何單位組織之間的事實勞動關係。但現由於的原因,本人無法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保證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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