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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辦個戶口本

重新辦個戶口本

重新辦個戶口本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戶口本更正為離異,是不是要重新辦一個戶口本

  當事人想修改戶口本個人戶籍資訊中的《婚姻狀況》為離婚,可以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可以申請辦一本新的戶口本。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二十二條戶口簿、冊、表格、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製。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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