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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丟失如何重新辦理

戶口丟失如何重新辦理

公民丟失《居民戶口薄》,從報失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找到的,由戶主提出申請,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辦理補領手續。
戶口本補辦流程:
1、到戶籍所在社群開具證明,證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帶齊自己以及戶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證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即可。
3、書寫書面申請報告,上交其他材料。
4、交錢,等待新戶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戶口丟失如何重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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