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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證辦了又不想遷了

戶口遷移證辦了又不想遷了

戶口遷移證辦了又不想遷了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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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證辦理流程

先由戶口遷移辦理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過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稽核,符合遷移條件的,報上一級分(市)縣局審批,審批後出具准予遷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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