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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的戶口要怎麼辦

離婚後女方的戶口要怎麼辦

我國離婚法律規定沒有強制離婚過後的女方需要遷移戶口,但是,為了生活方便生活,實際中還是很多人會選擇遷移戶口。

離婚後女方的戶口要怎麼辦

但是,離婚方式不同,戶口遷移的手續也並不相同。按照離婚的兩種形式,協議離婚以及訴訟離婚,分別有如下兩種不同的遷移方式:

一、訴訟離婚的戶口遷移

1、訴訟離婚後,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派出所會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但是,實際中,訴訟離婚還會碰到一方當事人不配合拿出原戶口簿的。遇到這種情況的,不管是哪一方都不用為難,派出所會動員說服對方交出戶口簿。如果對方還是不肯配合的,派出所會按照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這樣,就可以順利遷移出戶口了。

二、協議離婚的戶口遷移

1、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戶口遷移時遷出方必須要有明確的落戶地址,這樣才能順利辦理。

2、辦理戶口遷移的,必須取得落戶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然後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我國相關法律中沒有對結婚或離婚戶口的遷移作出明確的規定,現實中,允許夫妻在結婚或離婚後將一方的戶口遷走,但這並不是必須的,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不遷走。而離婚後女方的戶口處理,就有多種情況。包括遷回原籍、留在之前的戶口上、另立新戶口。經過了上文的介紹,若你對戶口問題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標籤: 女方 戶口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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