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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如果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一、如果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如果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離婚訴訟期間,如果父母都不要孩子,法院可以先行裁定由其中一方暫時撫養,並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通過調解和協商形式妥善解決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來確定孩子由哪一方負責撫養,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

雙方都拒絕撫養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應當就子女撫養權問題進行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一般孩子小於2週歲的,會判由母親照顧。拒絕撫養子女,且不支援撫養費,情形嚴重的,可能觸犯刑法構成遺棄罪。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條件更好的一方撫養。

3、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雙方應當就子女問題進行協商,按照婚姻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有能力條件的一方撫養。

並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強制性的,否則可能構成遺棄,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法院判決孩子歸誰的原則是什麼?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司法實踐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撫養義務的疾病或不盡撫養義務等情形的,可隨父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那麼對“存在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的”和“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優先考慮子女隨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滿十週歲以上,在確定撫養關係時可以考慮該子女意見;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准許。

日常生活中,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強制性的,如果離婚時雙方都拒絕撫養孩子,已經涉嫌構成遺棄罪,經法院調解後應當妥善處理好孩子撫養權歸屬和撫養費支付的相關問題,否則不僅違背社會道德,法院可以採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義務,甚至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 離婚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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