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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立遺囑房產給父母妻子怎麼辦

丈夫立遺囑房產給父母妻子怎麼辦

一、丈夫立遺囑房產給父母妻子怎麼辦

丈夫立遺囑房產給父母妻子怎麼辦

該遺囑部分無效。因為房屋是夫妻共有財產,一方是不能單獨處分的。遺囑是遺囑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想法處分自己財產的行為,體現的是遺囑人的真實意志。遺囑人可以採取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因此遺囑人可以訂立遺囑把個人財產指定某些繼承人或之外的人繼承。可以不讓配偶繼承。

在立遺囑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採取符合法定的形式,遺囑內容需要完整、明確。若對相應的程式不懂或者不熟悉,可以尋求,專業律師書寫。當然了,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遺囑公證,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的規定,所立遺囑的效力較強。遺囑內容不宜被篡改和偽造。有利於保證遺囑的實現,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遺囑引起的繼承糾紛。

二、遺產繼承都有哪些財產

繼承權的客體是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包括死者遺留下來的財產和財產權利。我國民法典所確立的繼承製度,是單純的財產繼承製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個人承包應得的收益。

遺囑當事人在辦理遺囑的書寫時,可以對自身的合法收入、文物、圖書、著作權、其他個人財產都可以設立遺囑。但牽涉其他人員的共同財產和他人的利益時,遺囑的財產無法辦理繼承,需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書寫和設立自身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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