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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登記結婚重婚算嗎?

不予登記結婚重婚算嗎?

一、不予登記結婚重婚算嗎

不予登記結婚重婚算嗎?

重婚是指:1、有配偶者未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2、有配偶者雖未登記結婚,但與他人以夫妻名義而公開同居生活的;3、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的;4、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訴法》規定,重婚罪可以進行自訴。理論上重婚罪自訴分為三種:

1、純自訴,只有被害人自己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佔罪。

2、既可公訴,也可自訴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案包括:故意傷害案件(輕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妨害通訊自由罪,重婚罪,遺棄罪等。

3、公訴轉自訴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檢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二、處理重婚罪自訴案件需注意的事項

1、重婚罪也屬於公訴案件

自訴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訴法院才受理,檢察院起訴法院不受理。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是誰?

重婚罪屬於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一般說,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時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的,被害人支援配偶重婚。如夫妻結婚多年,妻子不育,妻子主動幫助丈夫娶個二房,以繁衍子嗣。這種情況下,妻子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是不可能一被害人是否向法院起訴的。有的夫妻,丈夫另有新歡,要求和妻子離婚。妻子一允許是否再婚為條件要求丈夫不予自己離婚。這種情況,妻子也不會去法院起訴丈夫。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會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訴,國家也應當追究重婚著的責任。對於重婚罪,公安機關有義務主動偵查,檢察院也有權力提起公訴,不管被害人是否願意。

2、被害人可以自訴

妻子與他人重婚,政府去法院起訴,丈夫與他人重婚,妻子到法院起訴,這完全符合中國人的法律傳統,法院應當受理。

中國傳統的婚姻觀念,娶媳婦是要花錢的。父母攢了半輩子的錢,給兒子娶了個媳婦,結婚不久,媳婦跑了,另嫁他人了。男方感覺自己是被害人,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女兒另嫁一家,再收一筆彩禮。夫家找來,老貧農就說女兒沒有回來,反而向對方要人。如此這般,老貧農靠彩禮維持生活。這種情況,歷任丈夫當然可以起訴妻子重婚。

綜上所述,沒有登記結婚的,如果雙方以夫妻名義對外公開同居生活的,那麼就會認定為重婚罪,不知情方可以通過到法院自訴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我國的訴訟活動當中是實行誰主張社舉證的責任,法院會在收到自訴後的十五天內做出立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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