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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

離婚協議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

離婚協議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是一樣的意思,在一方對於離婚協議內容反悔的情況下,訴訟時效是離婚之後一年內,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行為時,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離婚協議追訴期限與追訴時效

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二》 第9條

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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