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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律師解析:雙方均在異地是不能辦理結婚登記的,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辦理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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