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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小孩離婚如何處理的?

三個小孩離婚如何處理的?

三個小孩離婚如何處理的?

一、三個小孩離婚如何處理的?

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可以調解或看法院判決,主要目的是保證小孩的權益,可以參考以下因素:如果雙方都爭取撫養小孩,

1、首先看夫妻雙方的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做對比,看哪個更適合撫養小孩,撫養能力等。

2、看小孩年齡大小,嬰幼兒一般歸母親的多,10歲以上孩子遵循孩子意見,還要看孩子性別,女孩青春期需要母親指導,男孩青春期需要父親看護等都是要考慮的。

3、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如果雙方都不想要,那就由法官根據以上條件綜合考慮,進行合理分配。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孩子撫養權怎麼確定

如果離婚後,對孩子的撫養權,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撫養權的確定方法: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判決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需要按照雙方的基本條件等的情況確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可予優先考慮。

標籤: 離婚 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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