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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對方有過錯會怎麼判?

故意傷害罪對方有過錯會怎麼判?

故意傷害罪對方有過錯會怎麼判?

一、故意傷害罪對方有過錯會怎麼判?

故意傷害罪對方有過錯會適當的從輕處罰。故意傷害案件中被害人過錯責任的認定及適用是這樣的:

1、在被害人有過錯責任的故意傷害案件中,對被告人決定刑罰的時候,往往被害人過錯責任的性質,程度而酌情掌握。

2、如果被害人的過錯責任很輕微,尚不足以對被告人傷害行為的主觀原因及行為方式和手段產生影響,完全是由被告人的主觀惡性所致。此種情況,對被告人決定刑罰時,一般不考慮被害人的過錯責任。

3、如果被害人的過錯行為已經對被告人行為的主觀方面產生影響:僅根據被告人犯罪行為所致的後果進行量刑,勢必造成對被告人處理的不公正。對於這種情況。應當區別不同類形,分別對待。

被害人的過錯行為僅系一般違法行為,且程度較輕,被告人的故意傷害行為雖事出有因,但其仍應承擔大部分責任。只不過鑑於被害人有一定過錯。對被告人量刑時。可以適當予以考慮。

4、如果被害人的過錯行為已達到性質較重、程度較深的地步, 被害人的過錯責任是否影響對被告人的量刑,怎樣影響,要視情況而定。

(1)對於被告人、被害人雙方都有過錯,雙方 的過錯行為均已達到犯罪的地步。如雙方互毆,相互間的傷害都已達到輕傷以上程度,這對雙方已互為被告人、被害人,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一般都不影響到對另一方的量刑。即使雙方量刑有輕有重的話,那也是因為各自犯罪性質本身所決定的。

(2)對於被害人的過錯行為,已相當嚴重,而被告人是基於激憤而犯罪,也就是說被害人的過錯行為。直接使被告人產生故意傷害的主觀故意,且被害人的過錯行為,足以使被告人採取較為激烈的傷害行為。對此類案件被告人的量刑,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可酌情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罰。

(3)被害人的過錯行為是一種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且程度比較激烈,被告人實行防衛、造成防衛過當。對於防衛過當的故意傷害行為,我國《刑法》已明確規定,應當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故意的傷害他人的身體已經達到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那麼就是屬於程度比較嚴重的,所以我們國家刑法當中關於故意傷害罪是有非常明確規定的。在這種狀況之下,如果對方也有過錯的,那麼是可以適當的從輕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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