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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放棄繼承房屋如何過戶的?

繼承人放棄繼承房屋如何過戶的?

一、繼承人放棄繼承房屋如何過戶的?

繼承人放棄繼承房屋如何過戶的?

房屋過戶的話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放棄繼承權可以由其它繼承人繼承,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放棄繼承權,無論對於放棄繼承權人本人或者其他繼承人,還是對於第三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關係。

兒女放棄繼承權,房主死後到當地的派出所所在地辦理相關的死亡證明,然後攜帶死亡證明到有關的部門來辦理過戶的手續。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中將明確指出去世戶主的原房屋繼承人。

3、繼承人攜帶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事大廳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如果放棄繼承的人是唯一的繼承人時,則被繼承人的遺產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後,也就不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如繼承人有監護人,監護人原則上無權放棄被監護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利。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本人承認或有其它證據證明的,一般應認定為有效。

二、放棄繼承權需要公證嗎?

放棄遺產沒有強制公證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證全憑繼承人的自願。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的糾紛,辦理公證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證是採取自願原則的,也就是做出放棄遺產的意思表示,自己通過書面表述明示出來,就可以發生效力。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的糾紛,辦理公證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所以,公民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有很強的時間性,一定要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處理前這段時間提出。過了這段時間,公證處均不予受理

辦房產過戶手續要去房屋管理中心,而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進行公證,是由繼承者自己決定的,並沒有明確的限制,放棄繼承權必須是自願的行為,而且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要繼承人提出書面的放棄申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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