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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按份共有房產如何分割的?

離婚按份共有房產如何分割的?

一、離婚按份共有房產如何分割的?

離婚按份共有房產如何分割的?

不論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除了特別約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權要求分割其份額,法律也規定了實物分割、變價分割或者作價補償等分割方式。

(1)直接實物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遺產在客觀上可行,且不損害房屋的效用,不影響生產、生活,可以分割處理,必須保證房屋的價值不會發生改改。

(2)變價分割,即把共有的房屋座駕賣出,房屋共有人各自分得自由份額。

(3)折價補償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個共有人共有的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估標準,並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二、離婚後財產糾紛處理是怎麼樣的?

由於離婚時財產分割已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對於離婚後財產糾紛的已經有了保護的措施。如果一方在發現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沒有必要再保護財產離婚。因此,為了節約司法資源,督促當事人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律對離婚後財產糾紛怎麼解決、如何處理規定了一定的時間。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對於財產或房產的分割都需要協商處理,特別是對於房產不管是共同擁有還是屬於按份共有,都是可以選擇變價方式,直接實物分割方式,或者是折價補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其目的性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雙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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