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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小孩財產怎麼判決書規定的?

離婚小孩財產怎麼判決書規定的?

離婚小孩財產怎麼判決書規定的?

一、離婚小孩財產怎麼判決書規定的?

離婚財產及孩子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具體如下: 

1、離婚夫婦的共同財產一般是夫妻平均分割,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  

2、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性撫養;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分割財產可以反悔嗎?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後,以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4、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離婚時孩子的財產、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不用分割,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也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在離婚之後,發現一方隱瞞、毀壞婚內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婚內共同財產,此時隱瞞者作為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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