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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配小孩歸誰

離婚財產分配小孩歸誰

離婚財產分配小孩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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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在現代社會雖然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但是對幼小的孩子來說卻是非常大的傷害。父母離婚,除了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孩子的撫養權,任何一方都想要爭取,甚至也有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的。那麼,離婚財產分配小孩歸誰?關於這一問題,小編將為您解答。

離婚財產分配小孩歸誰

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是這樣處理的: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綜上所訴,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小孩歸誰的問題,如果在婚姻中不存在過錯方,那麼離婚財產按照均等份額平均分割,關於小孩的撫養問題,則按照哪一方的生活條件好,對孩子的成長、教育有利,孩子跟隨這一方生活。當然,如果孩子自主選擇其中一方,法院也會遵循孩子的意願。總而言之,法院會本著以孩子為本的原則來判決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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