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財產分割 >

如何分配 離婚房產增值怎麼算

如何分配 離婚房產增值怎麼算

離婚房產增值怎麼算?如何分配?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無情而冷酷的,但是又是離婚雙方不得不面對的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大問題。而離婚時往往房產已經增值,這時房產分配問題又複雜了一些,那麼,對於離婚房產增值怎麼算應該如何計算呢?而這些離婚房產增值又應該如何分配呢?

離婚房屋增值部分計算方法

我們國家的婚姻法中詳細地規定了多種關於增值的法院計算方式。首先,一定要明確首付款項、按揭的貸款總額、利息的總額、共同還貸總額還有房屋的現值資料。明白了這些以後,再用婚後的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的總價款(房屋價款 總的利息數額)×房屋的現值÷2。這項計算公式是比較好用的。

第一,如果共同還貸的數額是20萬首付,然後是30萬貸70萬,那麼貸款的總利息就是60萬,總的房款數額就是100萬 60萬=160萬,房屋的現值就是200萬。再來看一下共同的還貸部分。共同還貸部分是本金 利息,一般占房屋總額的一部分比例,這個比例是20÷160=12.5%。那麼財產的增值部分就是12.5%×200萬÷2=12.5萬。這個計算方式如果還沒有搞清楚的話,法院裡的工作人員會提供幫助。

離婚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配

既然我們瞭解了離婚時的房產增值部分如何計算,接下來就瞭解一下增值部分應該如何分配。第一種情況,夫妻當中有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且將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經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那麼,離婚以後,這套房產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為市場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應該屬於“自然的增值”,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第二種情況,夫妻種的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並且按揭貸款付完了全部的購房款,房屋的產權也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後卻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還房貸,共同的還貸款項對應的增值部分如何計算呢?一般來說,法院是以共同的還貸額佔全部房款的比例來進行計算的。第三種情況,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簽訂了購房合同,支付完首付款項並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以後,房產只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那方名下,並且婚後夫妻會以共同財產來還房貸。房產的增值應該歸兩個人所有。第四種情況,夫妻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了名字,房產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第五種情況,夫妻中的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後,並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購房款,婚後雙方一起還房貸,但是夫妻雙方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歸夫妻二人所有。

綜上所述,離婚房產增值怎麼算的問題,首先要明確首付款和按揭的貸款總額等現值資料,然後經過規定的計算方式計算出結婚期間增值額,而增值額分配問題還要結合房子的購買支付方式來分配。如果您還有離婚房產分配問題無法解決,歡迎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caichanfenge/w804w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