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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電動自行車上牌規定

南寧市電動自行車上牌規定

具體規定是:
一、個人、單位可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車輛上限數量均為3輛。非本市單位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
二、除單位外,電動自行車各項業務均需由所有人自行辦理,不能委託代辦。個體工商戶需以自然人名義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業務,不能以個體工商戶名義辦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南寧市電動自行車上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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