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交通事故解答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

駕駛證扣分新規

駕駛證扣分新規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新交規扣12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營運客車超載20%以上(首次加入校車)
營運車輛包括:計程車、長途客運車輛(不含公交車),校車(新加入)。
2、嚴重超速(首次加入校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3、故意遮擋號牌(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2017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一律會被一次性扣除12分。
新規對於牌照架也更新了規定,對於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牌照架會受到200元並扣6分的處罰。
4、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5、未按照規定休息(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將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處罰。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
校車準駕駕駛資格:
(1)駕齡3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週歲;
(2)最近連續3個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
(4)無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5)無犯罪記錄,無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拘留處罰的記錄;
(6)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駕駛證扣分新規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otong/weizhangjieda/35kw8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