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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時所有子女都必須在場嗎

立遺囑時所有子女都必須在場嗎

子女是否在場,不是判斷遺囑有效的必要條件。立遺囑不需要子女在場,即使一個子女都不在場,只要遺囑人所立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即可。當所立遺囑需要見證人時,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對見證人作了限制: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立遺囑時所有子女都必須在場嗎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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