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官司要多久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關注:2.12W次 財產分割官司法院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籤: 財產分割 分割 婚姻家庭 財產 官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hunyin/caichanjieda/5w78n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