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屬於實踐合同嗎
-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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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為實踐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67條規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說明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交付標的物為標準的,這樣的合同屬於實踐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條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一條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出具保管憑證,但是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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