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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紀合同的特點主要都有什麼呢

行紀合同的特點主要都有什麼呢

行紀合同的特點主要都有什麼呢
律師解析:1、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託人買入或賣出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
行紀人為了委託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交易活動,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承擔。
3、行紀合同屬於雙務、有償合同。
4、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
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不能對委託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委託人不直接就行紀人對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5、行紀人的行紀行為具有限定性,即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的貿易活動。
一般的民事活動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動,不屬於貿易活動。
6、行紀合同是雙方、有償合同。
在行紀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對價性:
行紀人負有為委託人辦理買賣或者其他商業上交易的義務;
而委託人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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