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血罪如何懲處 法律 關注:2.88W次 強迫賣血罪如何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賣血罪;強迫賣血罪;故意傷害罪】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標籤: 懲處 刑事辯護 強迫 刑事處罰辯護 賣血罪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zv1w7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