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滿佔有使用房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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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沒有使用是否買賣不破租賃
在房子沒有使用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構成買賣不破租賃,房屋沒有使用和買賣不破租賃之間是沒有關係的,“買賣不破租賃”的要式條件
第一、租賃合同已成立並生效(現實生活中主要從租賃合同是否辦理登記、備案等方面判斷);
第二、租賃物已交付承租人(現實生活中主要從租賃物是否由承租人實際佔有、使用等方面判斷);
第三、所有權發生變動是在租賃期間(現實生活中主要從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使用是否承擔了維護義務如繳納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方面判斷);
第四、出租人或租賃物的所有人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讓與了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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