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瞭解一下無擔保債權與無擔保債權人指的是什麼意思

瞭解一下無擔保債權與無擔保債權人指的是什麼意思

瞭解一下無擔保債權與無擔保債權人指的是什麼意思
瞭解一下無擔保債權與無擔保債權人指的是什麼意思
無擔保債權是指沒有設立特別擔保的債權,無擔保債權因為沒有設立抵押、保證人、定金等擔保,因此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時候,債權人就不能行使質權、留置權等權利。
無擔保債權人是指擁有的債權是債務人沒有對其債務設定任何保證的普通債權的債權人,是一種相對於公法上債權的私法上的權利。無擔保債權人是和有擔保債權人相對而言的。
我們通常把沒有設立特別擔保的債權叫做無擔保債權,無擔保債權人是指擁有的債權是債務人沒有對其債務設定任何保證的普通債權的債權人,是一種相對於公法上債權的私法上的權利。質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是指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有留置該財產,並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人的保證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且經訴訟或仲裁後仍不能實現債權人債權時由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連帶保證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即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而無擔保債權因為沒有設立抵押、保證人、定金等擔保,因此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時候,債權人就不能行使以上權利,同樣的,債權人追回欠款的方法只有向債務人追討這一種。
因擔保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如下: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受償。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4)按照合同的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zgyn8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