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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算違約嗎

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算違約嗎

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算違約嗎
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算違約嗎
一般來說,因生病不能履行算違約,除非合同將生病列為免責事由。當合同在遇到不可抗力導致履行不能時,違約方可以免除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疾病不屬於不可抗力,不能作為免責事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能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代替履行的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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