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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員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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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離婚法院怎麼判孩子的撫養權,孩子撫養權歸誰

1、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候的總原則是:兩歲以下孩子,原則上跟隨母親生活。兩歲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決孩子給誰撫養的綜合原則是:究竟哪一方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生活和成長。即“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

3、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情形。比如:父母雙方誰有更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可以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條件,

第二,考慮孩子過去生活中是誰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誰的感情更深。

第三,考慮一方有沒有節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沒有再婚的可能,考慮母親的年齡

第四,一方有沒有不良惡性,比如賭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歲以上孩子,還會徵求孩子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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