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新增的建築物屬於抵押財產嗎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

新增的建築物屬於抵押財產嗎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新增的建築物屬於抵押財產嗎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新增的建築物屬於抵押財產嗎
土地使用權抵押後新增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財產,但由於建築物依附於土地使用權之上,因此在土地使用權抵押變現時,新增的建築物也需要一併變現,其折價款不屬於抵押財產,抵押權人物權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七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處分。但是,新增建築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x986z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