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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政府採購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政府採購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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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後應怎麼樣簽訂合同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在規定時間內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專案。招標人應當從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 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1)訂立合同前: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提交。

2)合同簽訂時: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的內容一致。

3)合同簽訂後: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檔案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招標是要按照我國法律法規進行辦理手續,一步一步的進行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最後就是簽訂合同。如果你對工程招標法律法規還不夠了解不明白是怎麼回事,那就請你諮詢相關的專業律師,相信他們能給你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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