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婚後財產分割法條例

婚後財產分割法條例

婚後財產分割法條例
離婚財產分割法條是什麼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x1d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