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施工合作協議書 法律 關注:7.69K次 電力施工合作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哪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 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以上是關於電力施工合作協議書的解答。 標籤: 協議書 施工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電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wvevn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