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地產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

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築和裝置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範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號(以批准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稽核,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裝置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絡、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範》、《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裝置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稽核、許可後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專案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7.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並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於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

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但尚未造成後果,乙方按1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5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一條 以下1-7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ngdichanhetong/gongchenghetong/5v5y7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