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後逃逸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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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後逃逸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罰有哪些
1、交通肇事後逃逸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2、逃逸者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且應當對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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