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可用保證金

可用保證金

可用保證金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保證金可用餘額與保證金可取餘額怎麼不一樣

保證金可用餘額是指在融資融券交易中,被用作擔保的信用現金可以用來買入交易的金額。n保證金可取金額時指在融資融券交易中,被用作擔保的信用現金超過擔保率300%之外可以銀證轉賬的金額。n而造成保證金可用餘額和保證金可取餘額不同的原因通常有2個。nn由於我國證券市場資金交割採取T+1制度。賣出的證券必須等到第二個工作日才能銀證轉賬,劃轉到關聯的銀行卡里。n由於有融資的證券沒有賣出或者融券的證券沒有買入償還,造成需要保證金擔保(或有有價證券衝抵擔保金不足,仍需部分保證金擔保)。根據融資融券規定,銀證轉賬後需維持擔保比例為300%。所以造成保證金可用金額不能全部轉賬,只有超過擔保比例300%的金額,即保證金可取餘額才可以銀證轉賬。nnn當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時,可取現金才會不為0。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vnz3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