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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判決)

工程建設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判決)

工程建設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判決)
工程建設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判決)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上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訴被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xx年xx月xx日受理後,適用普通程式,並依法組成合議庭,於xx年xx月xx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託代理人xxx,被告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xxx到庭參加訴訟。因被告某公司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其公告送達民事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以及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公告期、答辯期屆滿後,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公司訴稱,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xx約定,由原告承包被告某公司位於本市某路xx號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的深化設計、裝置採購、安裝、除錯、售後服務和培訓;合同價款為xx元,合同還約定了如被告某公司違約,每日按照合同總金額的1‰向原告支付違約金。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xx,約定,增補安防防盜報警系統、安防監控系統、工程款為xx元。合同簽訂後,原告於xx年年底完成了全部工程,並通過合格驗收。經被告某公司、監理單位以及原告進行決算,確認工程款總額為xx元。但某公司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有xx元沒有支付。原告於2009年4月發函催討,但被告某公司仍沒有付款。xx年xx月,被告某公司經拍賣以xx元的價格拍得係爭工程所在的某大廈。原告認為,被告某公司拖欠工程款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某公司整體購買係爭工程的大廈,應在被告某公司無力履行的情況下承擔連帶責任。現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xx元;要求被告以合同總價xx元為基數,按照每日1‰的標準償付原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要求被告某公司在被告某公司無力償還款項的基礎上承擔連帶責任。
  原告對自己的主張提供了以下證據,
  1、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專案承包合同,證明原告與被告某公司之間存在合同關係。
  2、 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專案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證明新增專案的內容。
  3、 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決算書,證明原告完成的工作量,結算總額xx元。
  4、原告向被告某公司關於催討工程款的函,證明原告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欠款。
  5、 致xx人民法院xx法官的函,證明原告要求主張權利。
  6、准予變更通知書,證明原告主體變更的情況。
  被告某公司未答辯。
  被告某公司未提供證據。
  被告某公司辯稱,xx合同是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與被告某公司無關,合同的履行以及效力僅限於在原告與被告某公司,不應由被告某公司承擔相應責任。該大廈是被告某公司購買所得,並支付對價,故被告某公司沒有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
  被告某公司未提供證據。
  對於原告提供的證據,被告某公司對第1、2、3項證據無法確認其真實性,亦認為與被告是否應當承擔責任無關。對第4項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認為無法證明已經送達被告某公司。對第5項證據真實性無法確認。本院認為,原告提供的上述證據證明了原告與被告某公司之間就係爭工程存在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雙方對工程結算價格的確定,亦證明了原告致函被告某公司催討工程款的事實,但是上述證據不能證明被告某公司對工程款亦具有給付義務或連帶責任義務。故本院依法確認上述證據對相應的事實具有證明力,但不具有證明被告某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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