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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能否分割財產

繼母能否分割財產

繼母能否分割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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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能夠分割父親婚前財產嗎

繼母能繼承父親婚前的財產。婚前財產屬於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養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父親再婚,這些財產也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但如你父親再婚後先於你繼母去世,你繼母是有權繼承的。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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