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和拘役 法律 關注:8.91K次 監視居住的條件監視居住的條件: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標籤: 監視居住 刑事處罰辯護 拘役 刑事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nokw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