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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未來

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未來

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未來
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
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土地去國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裝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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