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超載小朋友超兩週歲

超載小朋友超兩週歲

超載小朋友超兩週歲
孩子不足兩週歲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lw1d5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