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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發放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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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到底何時發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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