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之中傳喚是否為拘傳的前置程式 法律 關注:2W次 刑事訴訟之中傳喚是否為拘傳的前置程式1、在刑事訴訟中,傳喚不是拘傳的前置程式。2、傳喚等同於通知、不具有強制性質;而拘傳則具有一定的強制性。3、傳喚由偵查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實施;拘傳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都可以實施。 標籤: 刑事訴訟 刑事辯護 傳喚 強制措施 拘傳 之中 前置程式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kx5oo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