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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件立案期限據規定是多久

執行案件立案期限據規定是多久

執行案件立案期限據規定是多久
執行案件立案期限據規定是多久
1、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
2、但是,執結,並不是一定將被執行人的欠款全部執行到位。那些沒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的形式結案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階人民法院備案。
4、執行案件立案期限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委託執行手續,受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託函件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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