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十週可以強行執行撫養權嗎 法律 關注:1.3W次 變更撫養權十週歲以下的小孩能當庭作證嗎? 您好,要區分具體情況。《公安機關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對於證人能否辨別是非,能否正確表達,必要時可以進行審查或者鑑別。 標籤: 撫養權 執行 強行 子女撫養 十週 婚姻家庭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k1vy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