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管轄的含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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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管轄是什麼
行政訴訟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職權分工。是確定各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同級人民法院之間的許可權劃分。《行政訴訟法》第17條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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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職權分工。是確定各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同級人民法院之間的許可權劃分。《行政訴訟法》第17條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