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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現金處罰標準有什麼規定

拒收現金處罰標準有什麼規定

拒收現金處罰標準有什麼規定
拒收現金處罰標準有什麼規定
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目前我國法律只規定拒收人民幣的違法性質,但沒有規定具體的處罰措施,在司法實踐上也鮮有對此類行為做出處罰。只規定了毀損,仿製之類的處罰,沒有對拒收,蔑視等行為的具體處罰措施。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一)故意毀損人民幣;(二)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四)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前款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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